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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0年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成都中医药大学 日期:2009-12-26 11:44:00 标签:成都中医药大学
七、考核与录取

1.获准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网上及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不得跨学科报考。

3.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其在所报考学科中排名顺序决定。

4.未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仍继续硕士阶段学习,按硕士学位要求做硕士学位论文直至毕业。

八、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

1.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专业应根据学校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进行。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要考虑硕士、博士两个阶段必须的知识结构及应用能力,因材施教,统筹安排,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第五学期起转为博士生培养环节。

3.硕博连读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五年(含硕士阶段)。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需要做硕士学位论文,不申请硕士学位。

4.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阶段、博士阶段分别按照硕士录取类别、博士录取类别缴纳培养经费和享受有关待遇。

5.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6.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如博士学位论文未获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可视其学位论文水平,做出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或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九、其它

1.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和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硕博连读选拔、考核与培养规定并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

2.硕博连读工作坚持“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之相抵触的文件或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以本办法为准。

4. 本办法2010年仅限于申请科学研究型学位人员。

5.本办法由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同时抄报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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