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石潭
医学硕士,不为良相则为良医,不为良医则为良相。
招生就业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招办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九条、学校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学校相应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地省市招办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学生。 第十一条、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采用分数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3,1,1分依次递减。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 第十三条、学校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部分专业建议英语学生报考,如中医学(七年制)、管理类、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等专业。 个别专业须有口试成绩,如中医学七年制(针灸推拿对外交流方向)、英语(医学)。 护理学(涉外方向)、护理(高职专科)专业建议身高1.60米以下、肝功能异常者慎报。 第十四条、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有关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学制收取学费。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专业为5800元/年;制药工程专业为5500元/年,管理类、法学(医药卫生)专业为5000元/年;护理(高职专科)为7000元/年。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医药企业)、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等专业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学习。中药学、制药工程、护理学(涉外方向)等专业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校区学习。 护理(高职专科)专业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校区学习,走读。 第十七条、新生报到时均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