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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政策
乳腺癌临床路径
来源:响石潭 日期:2009-12-24 09:08:34 标签:临床路径 政策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应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1.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术前30分钟;

2.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1次抗菌药物;

4.术后72小时内停止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6天。

1.麻醉方式:全麻或局麻(局部扩大切除者);

2.手术方式:乳腺癌切除术;

3.手术内固定物:皮肤钉合器的应用、切缘钛夹标志等;

4.输血:视术中情况而定;

5.病理:冰冻、石蜡切片,必要时行FISH法检查;

6.其他:必要时术后应用镇痛泵。

(九)术后住院恢复≤12天。

(十)出院标准(围绕一般情况、切口情况、第一诊断转归)。

1.切口愈合好:引流管拔除,切口无感染,无皮下积液(或门诊可处理的少量积液),无皮瓣坏死(或门诊可处理的皮缘坏死);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有影响手术的合并症,需要进行相应的诊断和治疗;

2.不能耐受改良根治术的患者,行局部扩大切除术;

3.希望保乳的乳腺癌患者,不能行常规保乳手术,有条件者可行“I”期再造手术;

4.行保乳手术时,必须行钼靶或核磁检查以排除多病灶;

5.术前有条件可行Coreneedle、麦默通等穿刺活检;

6.患者其他方面的原因;

7.本路径仅限手术方面,其他如新辅助化疗(术中化疗、术后辅助化疗)等均未纳入本路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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