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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广西中医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来源:响石潭 日期:2010-04-15 21:56:47 标签:高考招生 中医
  (三)医学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实验实习材料费:中医学类专业、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含护理学(英语方向))、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等专业800元/生·学年;中药资源与开发及应用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等专业700元/生·学年;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800-1200元/生·学年(最终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700-800元/生·学年(最终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

  (四)住宿费:每生每年700元、750元、800元、1200元等四种标准。

  (五)其他费用:部分学习必需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和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招生网。

  第二十二条 我校分别与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广西元之源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柏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深圳百丽雅美容有限公司、香港伊丽莎白美容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办学,订单培养。所有进入这些专业班级学习的学生,符合实习、毕业条件者,实习、就业均安排在相应的公司单位。根据公司单位岗位的需要,对报考这些专业班级的考生做出相应要求,详情参见《广西中医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我校目前未开设清真食堂。

  第二十四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

  广西中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30001

  联系电话:0771-3126099 传真:0771-3106508

  http://www.gxtcmu.edu.cnE-mail:gxzyzb@yahoo.com.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由广西中医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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