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习医师职责 学生进入医院进行临床实习,在带教教师指导下履行医务人员职责,即为实习医师。 实习医师在住院医师和其他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医疗活动,并接受科室主任、教学负责人领导。 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性教学的重要阶段,是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步骤,是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基础过程,为此,实习医师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并随时注意病人病情及心理变化,关心体贴病人。 2、努力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3、主动搞好科室、诊室的清洁卫生,并积极参加其它医务劳动。 4、参加上班、值班、查房及其他医疗工作。 5、病房实习,每生分管床位5—8张。实习生应提前15分钟上班,巡视所管病人。在查房时主动向带习老师汇报病员病情及其变化情况,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6、上级医师查房时,实习医师应准确汇报病人情况。主动回答老师提问,对于不懂的知识,应该虚以向老师请教。 7、 经常巡视病房,每日三次以上。对危重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及时报告病情变化。 8、积极参加科室病案讨论、会诊、死亡病例讨论、医疗事故讨论及其它各项活动。如属自己所管病人就充分作好准备,详细掌握病情,积极准备并发言。请其它科会诊,应主动汇报病情,陪同会诊医师诊视,详细作好记录。 9、实习医师应主动记录下列医疗资料:各种检查、检验申请表,会诊申请,转院转科、入院出院记录,病程记录,病案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指示,交班、接班记录,各种医嘱,死亡记录,抢救记录,术前术后小结。所有记录,文字必须工整、准确、无涂改。经教师修改后的记录等应重新抄正。 六、实习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习纪律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实习医院和实习科室负责人的领导,应严格遵守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医院管理。如有违纪行为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学校;严重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不改者,实习医院可退回学校,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解除病人的疾苦为己任,未经教师同意,不得向病人及家属任意解释病情。在工作中严禁开“搭车药”,不得向病人索取财物,不接受病人礼物,不得借实习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增加病人的痛苦。 3、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实习医生从事任何医疗活动都必须在带习教师或其他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 实习生无处方权,实习生无权出具各种医疗证明。各种医疗文件,如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医嘱、处方和其它医疗文件,书写后应签实习生的全名,并主动及时交带习老师签字(严禁仿效老师签名),方为有效。 常用医疗基本技术操作,实习生必须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技术的操作规程;完成操作后,及时作好病程记录,交带习老师签字后,才算完成该项操作。 严防医疗事故发生,如违反规章制度而发生责任或技术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任意调换班。诊治过程中,严禁与病人或他人开玩笑和谈论与医疗无关的事。上班时间不会客,不在科室病房抽烟、喧哗或大声讨论问题。 5、实习期间无寒暑假,法定假日随带习教师休息时间在实习地休息,不得离开实习医院。实习生应参加值夜班和假日值班,并按医院安排补休。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参加医院科室政治、业务学习及公益活动,实习生党员参加医院组织生活。 6、爱护医疗仪器设备和公共财物。凡故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以予纪律处分;无意损坏公物者视情况予以适当赔偿。 7、注意文明礼貌,搞好宿舍清洁卫生。不得在外住宿和留宿亲友、严禁赌博,不得在宿舍烧电炉,不得为私事打医院公家电话,违者要处以罚款。严禁下河游泳洗澡,不得到营业性舞厅跳舞,否则后果自负。 8、严格请假制度。 学生实习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有效的相关证明资资料,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院。事假1天以内,经由带习教师或医院主管教师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医院医(科)教科审批;3天以上1周以内,由医院主管院长审批,并交管理学院备案;1周以上2周以内由学校教务处审批;2周以上由校长审批。 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书。 市内实习生返校开会,组长凭学校通知,向医院医务科及科室请假。 所有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生效,不请假、请假手续和程序不完善、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离开医院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实习期间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 事假超过1周(含1周)者,必须自行安排时间回原实习医院和实习科室补足实习时间,补实习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旷课1天(含1天)以上者,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必须补足所耽误的时间,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注意事项 1.实习生在任何场合都必须维护好实习单位的形象,同时维护好学校和学院的形象。注意搞好与实习医院和带习教师的关系,搞好组内和兄弟院校同学间的团结。 2.男实习生对女病人进行体格检查时,须有病员家属或护士在场。 3.实习结束离开医院前,要办理离院手续,清洁住地,归还公、私财物及一切用品。小组长注意结清医院的经济手续。
七、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生在每科室实习结束时,将实习鉴定表交带习老师,由科室评定实习成绩,写出评语,经科主任签字后交组长保存。实习结束时,实习生写好个人总结,小组写出评语,交医务科写出实习评语并盖章。市外请寄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办公室或由组长带回(加封盖章,成绩不与学生见面)。市内由管理学院办公室取回。 有下列情况之一,该科实习成绩规定评为不及格(按规定要补实习) (1)达不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累计分不足60分者; (2)某科实习期间,事病假合计超过该科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 (3)旷课3天以上者(按每天8学时计算,参照学校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给予纪律处分); (4)严重违纪,经教育不改,被医院退回学校者; (5)造成医疗事故; (6)不服科室评定实习成绩而无礼取闹者。 2.补实习有关规定 单科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随下一届进行补实习,补实习成绩及格后,在毕业时才能授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补实习一切费用自理。
八、实习经费: 1、 实习费:由管理学院统一付给医院。 2、市外实习生交通费:每人报销成都到实习医院所在地火(汽)车往返费各一次。(包车、绕道行车、软座、录象车、卧铺、旅游车、小公共汽车、三轮车票一律不予报销。不报销行李运托费)。擅自改变行车工具,提高行车费用或无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3、实习生医药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实习科目及要求: 1、实习科目:西医外科、西医内科、西医妇科、西医儿科 2、各科实习要求,详见《实习大纲》。 十、附录一:实习大纲 附录二:实习分组名单 附录三:实习医院、实习科目及轮换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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