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了《关于构建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此次出台的《意见》在医疗卫生服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标志着成都新一轮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启动。

现将《意见》主要内容及成都统筹城乡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情况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改革背景:基层医改进入深化提升阶段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运行新机制,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医改攻坚的主攻方向之一。成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与七年多来的成都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紧密相关,可概括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3年至2005年,为理清思路阶段。核心是转变观念,理清思路,转变重医轻防意识,加强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政府加大了卫生投入和保障。

第二阶段,2005年至2007年,为硬件设施标准化阶段。核心工作是政府投入约4.5亿元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实施了改造,改善了农村卫生面貌。成都全面完成对223个公立卫生院、2396个村卫生站标准化改造,完成了28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第三阶段,2007至2008年,为运行机制规范化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了基层卫生的功能定位,即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残疾人和贫困群众为重点人群,综合提供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和解决本地“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四阶段,2008至2010年,为管理服务信息化阶段。有效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规范服务行为。成都初步实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城乡均等化。在以上四个阶段的基础上,成都基层医改目前进入第五阶段,即深化提升阶段。这次基层医改的目标就是健全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

为确保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顺利进行,我市将建立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政府补偿机制,按照综合算账、多渠道筹资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在去年投入6.2亿元的基础上,今年预计新增投入5.3亿元。

二、改革亮点:保基本 强基层 建机制前期医改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一些医疗卫生领域体制性、结构性、机制性矛盾也不同程度地显现。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规定,构建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坚持基本优先,健全覆盖城乡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和补偿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实现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整体看,《意见》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保基本”, 统一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意见》规定,纳入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六位一体”服务,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切实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同时,卫生部门还将制定相配套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指南,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和诊疗行为。

二是“强基层”,非公医疗机构纳入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意见》规定,具备资质的各类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纳入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原则上,一个乡镇(街道)确立一个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建制村(社区)确立一个村卫生站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主体。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等因素,可适当增减、动态调整。

三是“建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效率。《意见》规定,向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构建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落实政府责任的有效载体。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乡镇、村(社区 )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本队伍,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政府定价、基本药物和全市基层常用药物零差率销售、医保政策向基层倾斜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体系。

同时,《意见》还建立了提高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的机制和制度。政府将增加对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的投入、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合理补偿相结合的制度,推进按人头拨付经费向按业务量、按工作绩效核定经费转变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改革重点:“八统一”建立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为更好地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重点在统一基本服务项目、统一药物目录和价格、统一医保报销政策等八个方面建立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统一基本服务项目、标准和价格,创新服务模式。按照“公平、可及、适度”原则,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和标准,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实行政府定价,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标准化、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大力推进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服务和预防疾病中的作用,积极试行家庭医生制度,创新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二是统一药物目录和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和全市基层常用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和需求,确定全市基层常用药物目录,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三是统一投入补偿政策,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全额购买,基本医疗服务政府定价,基本药物和全市基层常用药物零差率销售,政府合理补偿。政府逐步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投入,努力构建长效性的多渠道投入补偿机制。四是统一医保报销政策,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的医保政策,逐步提高报销水平。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落实。同时,在统一机构布点规划、统一人力资源配置标准、统一绩效考核办法、统一信息化建设标准等方面,《意见》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实施步骤:多部门将制定配套文件,今年底全市实施此次出台的《意见》是成都基层新医改的纲领性文件,对基层新医改的基本原则、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推动过程中,将通过试点探索,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跟进评估,分步推进。根据安排,今年8月底前,成都将在部分区县各选择2?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统一试点。在评估效果的基础上,今年10月将扩大试点范围,年底全市全面推广。到明年6月,基本构建起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