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
一、人事档案托管
(1)托管范围
凡自愿委托青羊区人才交流中心存档人员均可在我中心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
(2)办理程序
①由我中心开具调档函或由原工作单位开具行政、工资、组织关系,携带档案直接到我中心办理人事档案托管;
②持调档函回所在单位提取档案及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
③存档人员携上述材料来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④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档案;
⑤按规定交纳存档费;
⑥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三、人事档案转递
(1)所需材料
①由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具调档函;
②与我中心签订的存档合同书(原件);
③人事代理由工作单位统一办理的存档人员,需代理单位出具同意调出的证明。
(2)办理程序
①持以上材料来我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②原则上由本人前来办理档案调出,确需他人代办的,需出具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③结清档案管理费;
④属我中心集体户口的存档人员,在办理档案调出时,户口必须同时迁出。
四、就业接收
(1)应届毕业生
参照《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到成都市入户程序》办理
(2)往届毕业生
参照《大专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到成都市入户程序》办理
注:青羊区人事档案网上查询正式开通。即日起,凡在青羊区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档案管理者,注册后均可通过青羊人事人才网首页左侧的“在线查询”栏目查询自己的人事档案是否存放在青羊区人才交流中心或转往其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