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文所说,知道陕西这个土地政策后响石潭是一头雾水。一方面我觉得母亲是道听途说,但是无风不起浪,或许是真的呢?所以响石潭就继续寻找相关信息。现在基本可以确定,母亲说的基本是事实,但是有几个方面不对。
第一,不是针对所有农村人口。这个只是陕西省的十二五规划之一。主要针对的是已经在城里工作的农村人口或者想要到城里工作的农村人口。第二,并没有什么农村集中盖房的说法,估计是对农村进城人员的经济保障住房的误传。第三,这一切是自愿的。
至于土地的赔偿标准,和母亲说的差不多。陕西农村宅基地政策这次大致是:
对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的原有宅基地,由当地政府按每户实际退出的宅基地按当地土地征用的平均价格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按照我省相关标准和鼓励政策,确定汉中、安康和商洛对退出的宅基地(包括地上建筑物、构附着物等)每亩补助为10万元至12万元,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和杨凌为14万元至16万元,延安和榆林为16万元至18万元,西安为20万元至25万元。各地有条件的还可适当提高标准。
对没有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而要求自愿退出的,可优先办理宅基地的确权登记。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应当将其合法取得的所有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构附着物一并退出,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准后,签订退出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方可领取经济补助。
以西安农民为例,每户3分宅基地,按每亩补偿22万元计算,可得补助6.6万元,平均3亩承包地,平均每亩一次性支付6000元,可得1.8万元,两者可得补偿8.4万元。
所以说我觉得是国家把政策没有讲明,很多老百姓不清楚,大家人心惶惶,以为种了一辈子的地要被收回了,因为自己老了老子,却无家可归了。果如此,何等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