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石潭接着说这个陕西农村土地回收的事情,通过母亲的电话可以得知,我们那里很多人对此是寝食难安,不明白这个政策咋个这样呢?其实这是大家对政策的不了解还有误读以及误传。
那么这次土地的回收是有一定对象的,陕西省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在全省2760万农村人口中,推动600万人进城落户,特别是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农民二代、三代”。也就说主要是这些人的这部分土地要回收。
农民可自愿选择是否进城落户;选择享受城市政策待遇的实行城市居民制度,本人和随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待遇;选择享受农村政策待遇实际已居住生活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实行城市居住制度;鼓励以在中小城镇落户为主。
凡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我省农村居民可选择在城镇落户:具有连续的工作且已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自己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开办各类经济实体;在城镇具有经常居住地;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要求年限。
具体相关土地回收补偿的标准和政策:
承包地处置:落户3年内自愿交回
举家迁入县及县以下城镇落户的农村居民,依法自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在落户后3年内,随时选择自愿交回承包地,按当地流转费用加农业直补的平均值以10年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主要用于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的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补贴,同时退地农民享受城镇居民生活待遇。
宅基地处置:西安每亩最少补20万
对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的原有宅基地,由当地政府按每户实际退出的宅基地按当地土地征用的平均价格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具体补偿标准详见:/post/1561.html
随迁子女入学: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省教育部门将制定一系列政策确保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机会。同时对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补助奖励,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对在异地就学的学生需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和参加升学考试的,教育部门还将研究制定进城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住房保障:可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
根据进城落户农民的收入和分布状况,我省将在大中城市加大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在县城和重点镇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吸引农村居民落户城镇。
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可申请保障性住房,实行与现城镇居民申请条件同等、轮候条件同等、租赁或销售价格同等的原则,各市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
对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申请的保障性住房类型采取自愿原则,住房保障部门不能强制规定所选类型,但取得居住证的家庭只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住房保障政策。
同时,对举家迁入城镇并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省财政对接收落户地的市、县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并经核准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还可享受六项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