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石潭 发布于2016-03-04 07:21:00 分类 思考 阅读 2166 评论 0 字数 1585 #生活状态 #思辨体悟 #五味百科
有些时候说完全不在意,说大度那是虚的。就如同对于科室的质控,奖惩而言,所以很多做起来与自己看来是合情合理,但是与旁人则不尽然。因此,对于科室的管理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修炼。不要惧怕任何的变动以及非议,有声响的管理才能更好的促进提升。不能因为有声响而就暴跳如雷,需要的是沉下心来思考问题之所在,然后改正之。或许,这才是合理之道。那么问题来了,管理人治、德治、法治如何权衡?
早上四点过就起来了,六点十五分上车,七点钟到的单位。原本很想写一下科室对于奖惩方面的补充说明,以正视听。后来公交上玩手机,看到关于人治德治法治的一些文章,觉得很有道理。突然感觉以往的科室管理其实更多的是德治人治,对于法治虽然有,但是执法不严,违法未究,因而时间久了反而成了痼疾,尾大不掉。把这些文章里面很有哲理的话语摘录下来,慢慢消化。感觉有些让以前学习的马哲或社会主义理论之类的,其实这些都是普世的辩证法。生活或者工作失去了辩证的能力,那将是非常卑微的。一个成熟的人,需要具备的基本的思辨能力。
法治的核心是强调法律规则得以实施的普遍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人治的核心是强调社会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变化性。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和实施的,而且法律也不可避免的要受到人的能动性的影响,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要遵守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影响,而不是逾越法律发挥作用,这正是法治的本质要求。“法治”是民主的产物,“人治”是专制的产物。“法治”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治国方式。现代民主政治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法治化的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指标。
思考:一个科室一个团队的发展同样需要法治,但是否需要同商鞅一样严苛的法治?出现问题是哪个环节的问题?不知法?法不明?还是法不严?还是法不妥?
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是精神文明。德治先于法治而产生。国家和阶级还未产生,就有德治。德治是约定俗成的,而法治需要国家制定认可。这是基于前一点而产生的。德治只强调义务,法治既强调权利又强调义务。德治比法治的范围要广泛,而法治之中只有一小部分具有德性。德治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法治的理论基础是性恶论。
思考:或许更多的时候觉得大家都是无心之过,可以理解也就期待着去改变。但实际不见得如此,一味的觉得性善论,是否会被性恶论的人所羁绊?或许需要兼而有之。
法律主要靠他律,靠外在强制力去发挥作用。道德主要靠自律,靠内在自觉性去发挥作用。法律强调的是人的外部行为的合法性;而道德所要求的不仅是外部行为,更重要的是要求人们在内心和行为上的高尚。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规范也是道德规范。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规范是道德的“底线”,是一个社会所能允许的最低的道德标准。超出这个标准和底线,就会妨碍甚至危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因而必须用国家的强制力来防止社会成员超越这条“底线”。
思考:当触及底线或者越过底线而没有被惩罚的时候,底线就会被打破,因此必须筑牢底线。
德治、人治其实是相互依存,互为根据的。德治的推行依赖于人治,人治的完成则又需要德治。在人们的潜意识里人治在治国的方法上经常含有贬义。而德治作为蕴含褒义的治国方法则被普遍认同。这是由于二者所具有的不同特点所造成的。仅凭法治只能治标,依靠德治才能治本。
思考:不仅仅要强调要求考核和奖惩,同时更多需要调动人性的积极性,换句话说需要更多的是“正能量”,对于“负能量”,必须重重的说一句负分滚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淡化人治,依靠法治,推进德治。先法后德,德法兼备。不断思考,持续探索,寻求最好的管理办法。